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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磅政策】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 年)》,全行业绿色转型三年路线图发布

来源: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表日期:2026-07-28浏览量: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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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出台《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 年)》(国能发规划〔2026〕45 号),统筹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覆盖电力、煤炭、油气、储能、氢能、终端用能全链条,明确 2026-2028 年节能降碳量化指标、重点工程、配套政策。 以下为政策官方全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 年)》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6〕4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各有关中央企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行业协会:

为深入落实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核心支撑作用,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贯通能源生产、供应、储存、输送、消费全环节,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改造、非化石能源规模化替代,稳步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我局组织编制《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6 年 6 月 26 日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 年)

为深入落实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能源领域对节能降碳的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支撑为重点,把节能降碳工作贯穿能源产供储销用各环节,深化化石能源行业节能降碳,扩大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规模,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强力支撑。

2028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 1 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 15 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二、深入推进电力系统节能降碳

(一)大力推动火电节能降碳

稳妥有序关停一批具备条件的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鼓励按新一代煤电要求建设替代机组;推动实施一批 60 万千瓦级煤电机组超(超)临界跨代升级改造。支持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零碳低碳燃料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改造建设,改造建设后度电碳排放水平应降低 10% 左右。实施一批煤电、气电与新能源融合项目,支持煤电与新能源通过储热储能耦合调峰及顶峰、一体化汇集送出等方式,达到融合降碳效果。

(二)发挥输电通道绿色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科学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布局,有序推动 “沙戈荒”、水风光一体化等清洁能源基地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深挖输电通道外送潜力,持续优化运行方式,探索先进输电技术应用,稳步提升输电通道对清洁能源承载能力和输送比例,论证试点开展 100% 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

(三)推进配电网节能降耗与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利用

全面淘汰高损耗老旧配电设备,推进城镇、产业园区配网智能化节能改造,搭建区域柔性负荷智能调控平台,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降低配电综合损耗。大力推广厂矿、园区、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配套智能微电网、用户侧储能,实现绿电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减少远距离输电碳排放。

(四)规模化发展清洁非化石能源发电

稳步扩大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规模,有序开发近海、深远海风电集群,利用采煤沉陷区、工矿闲置土地布局光伏项目;严守生态底线优化流域水电,实施老旧水电站增效改造;安全有序推进先进三代核电、小型模块化核电示范,拓展核能热电联供;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垃圾焚烧热电联产。

三、实施煤炭行业全产业链节能降碳行动

(一)煤矿开采洗选系统节能改造

推广智能化综采、低能耗井下通风排水装备,降低矿山开采电耗;升级智能化大型洗煤厂,优化分选工艺减少水、电消耗;推进煤矸石、煤泥、矿井瓦斯资源化发电、建材利用,提升固废循环利用水平。

(二)打造零碳低碳示范矿区

矿区全域配套风光电站 + 储能构建自主绿电供应体系;井下运输、矿区通勤车辆全面电动化、氢能化;矿区供暖、生活用能全面替代燃煤;大型煤炭基地布局矿区 CCUS 示范工程,建成标准化零碳矿区样板。

(三)严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落实区域煤炭消费总量管控,淘汰工业分散燃煤锅炉;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推广绿氢、绿电替代化工原料用煤,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

四、统筹油气产业绿色低碳升级

(一)油气勘探开发环节提效降碳

推广低能耗智能钻井、电驱采油设备,提升油气开采电气化率;优化油气集输管网,降低油气损耗;油田、气田配套风光自发自用;依托油气盆地建设二氧化碳驱油封存(CCUS-EOR)项目。

(二)炼油、煤制油气清洁改造

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实施加热炉、催化装置节能改造,推广绿氢、绿电替代加热燃料;煤制油气配套尾气碳捕集装置,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

(三)油气储运系统节能转型

升级长输管道节能增压机组,减少燃气压缩机消耗;地下储气库配套绿色供电;推广 LNG 冷能综合利用技术。

(四)交通领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

扩大生物液体燃料、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产能应用,推广新能源重卡、船舶,稳步推动石油消费达峰。

五、加快新型储能、绿氢全产业链低碳发展

(一)新型储能产业节能管控

攻关低能耗储能电池材料,建立储能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循环利用机制;规模化布局抽水蓄能、独立长时储能、风光配套储能。

(二)绿氢规模化示范应用

依托大型风光基地布局水电解制氢项目,严控新增灰氢产能;突破低成本储运技术,建设管道输氢示范;推动绿氢替代钢铁、化工、炼化燃料与原料,打造绿氢零碳产业园区。

六、强化数字化赋能与低碳技术创新

(十五)能源行业智慧化节能管控

支持能源企业搭建能耗、碳排放一体化智慧管控平台,运用大数据、AI 开展机组、矿区、电网能耗实时监测、智能诊断、负荷优化调度;建立能源行业碳数字台账,实现碳排放动态追踪预警。鼓励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挖掘数智化节能降碳应用场景。

(十六)节能低碳装备推广应用

依托国家能源科技专项、首台(套)政策,支持 CCUS、大容量海上风机、高效光伏、长时储能、高效电解槽等低碳装备研发与产业化落地。

(十七)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

聚焦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攻关超临界二氧化碳发电、大规模 CCUS;突破风光制氢、安全储氢、绿氢催化合成、长距离输氢核心技术。

七、健全节能降碳政策机制

(十八)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

统一煤炭、油气、电力、氢能、炼油全环节碳排放核算标准,制定能源产品碳足迹测算规范;常态化监测、分析、预判能源行业碳排放形势。

(十九)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扩容绿证交易市场,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推行多年期绿电直购,引导园区、高耗能企业长期采购绿电。

(二十)强化能效与碳排放监督监管

严格执行能源行业能效标杆限额标准,落实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存量企业常态化节能监察;将煤电、煤矿、油气企业纳入碳排放重点监管清单,实施分级管控。

(二十一)加大财税金融绿色扶持

统筹中央、地方低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CCUS 改造、风光储一体化、零碳矿区 / 园区示范;鼓励银行投放绿色信贷、碳中和债券;落实低碳装备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将非化石能源占比、煤电能效提升、碳排放下降指标纳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能源央企年度考核;建立节能降碳正向激励、低效产能倒逼退出机制。

八、拓展终端领域绿色用能改造

(二十三)工业领域绿色供能升级

推进工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微电网建设;推广核能供汽、风光集中供热;高耗能企业实施自备机组节能改造,扩大厂区分布式光伏覆盖。

(二十四)交通、建筑、农业低碳用能

交通:完善高速、城乡充电网络,推进交通场站光伏一体化;建筑:推广 BIPV 光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农业:推广电气化农机,减少农村散煤使用。

(二十五)算力产业绿色协同发展

数据中心、算力园区同步配套风光储能,推动算力产业与清洁能源协同规划、同步建设,实现算力绿电高比例自用。

九、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六)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国家能源局统筹行动计划整体实施;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编制地方配套实施方案;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五大发电、中煤等中央能源企业分解年度目标,落实节能降碳改造主体责任;各类能源生产、消费企业制定内部三年实施细则,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十七)加强宣传培训交流

面向地方管理部门、能源企业开展政策解读、低碳技术培训;打造零碳矿区、零碳园区、CCUS 改造示范样板,组织行业观摩交流,推广可复制节能降碳模式。

(二十八)动态跟踪评估

建立季度调度、年度评估机制,跟踪各项指标、重点项目落地进度;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迭代动态优化政策实施细则,确保 2028 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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