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天方动态
智能制造工程、绿色制造工程

来源: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表日期:2016-10-17浏览量: 322

返回列表

三、智能制造工程

1.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申报重点

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申报重点为:

在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数字矿山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各环节之间,以及数据采集系统和监控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机械、汽车、航空、船舶、轻工、家用电器及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在生产管控中的互联互通与高度集成,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


(2)申报项目条件

①申请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③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④项目已完工或在2017年6月之前能完工,并有购买有关设备的发票和购买合同。


(3)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书大纲

①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③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④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⑥购买设备或者工业机器人的发票和合同复印件


(4)申报项目数

合肥17个,芜湖、马鞍山市各15个,蚌埠、淮南、安庆、滁州、宣城、六安、铜陵各9个,淮北、黄山、池州、阜阳、亳州、宿州市各6个,广德县、宿松县各2个。


2.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

(1)项目申报重点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支持省内工业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进行生产线智能化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质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生产事故,在机械、钢铁、石化、建材、冶金、汽车、食品、家电、纺织、电子等10大领域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


 (2)申报项目条件

①应用工业机器人的企业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工业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8000小时。

③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或购买数量在5台套以上且价值在150万元以上,且购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

④项目已完工或在2017年6月之前能完工,并有购买机器人的发票和购买合同。


(3)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书大纲

①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③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④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⑥购买设备或者工业机器人的发票和合同复印件


(4)申报项目数

项目申报数为100个,省财政资金项目一律从中评审产生。其中:合肥11个,芜湖、马鞍山市各10个,蚌埠、淮南、安庆、滁州、宣城、六安、铜陵、淮北、黄山、池州、阜阳、亳州、宿州市各5个,广德县、宿松县各2个。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1)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基础部件等。


(2)申报项目条件

①申请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②申请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为2015年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要求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且研制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③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④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⑤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3)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书大纲

①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②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③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包括:开发背景;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生产工艺及主要装备;关键技术及该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产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与国内外类似产品在性能、功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的比较。

④申报产品关联度分析,包括:上下游产品;原材料地域分布;产品应用情况(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包括首台用户单位使用情况)。

⑤产品的市场前景,包括:产品的供应现状;市场需求分布,供需的预测、价格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档次;产品的市场定位、内外销、市场份额、竞争优势。

⑥该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⑦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或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研发人员情况及主要贡献(7位人员以内)

⑧该产品技术经济总体评价和申报的理由

⑨项目需要申请材料推荐函。申请材料要求同专业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函,并附专家简介

⑩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11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12申请认定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标准备案证明,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3申请认定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14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4)申报项目数

合肥12个,芜湖、马鞍山市各9个,蚌埠、淮南、安庆、滁州、宣城、六安、铜陵各6个,淮北、黄山、池州、阜阳、亳州、宿州市各4个,广德县、宿松县各2个。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装备处:叶玉律  电话:0551-62871868


四、绿色制造工程

1.项目申报重点

传统产业绿色改造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机电设备及其系统能效提升、工业节水和清洁化技术改造。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高效利用、工业锅炉(窑炉)系统改造、能源管控信息化建设等节能改造以及节能诊断服务试点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方式开展的节能改造项目;机电设备及其系统能效提升项目主要是指电机、配电变压器淘汰更新及其系统节能改造,包括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应用、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优化和运行控制、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改造等内容;工业清洁化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和造纸、食品加工、制革、纺织、有色金属、氮肥、农药、焦化、电镀、化学原料药和染料颜料制造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工业节水项目重点支持开展“百家企业节水行动”,以节水型企业创建项目优先。


资源循环绿色发展项目包括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再制造项目、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国家财税〔2015〕78号文件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和产品的大宗固体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优先支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获得工信部试点示范项目);再制造项目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规定的范围;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项目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回收体系,推动资源化利用,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有关工作。


节能环保绿色产业项目:包括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和节能环保服务类项目。重点支持列入我省“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企业、技术、产品和项目。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包括绿色产品开发项目和绿色工厂创建项目。支持企业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开展绿色产品开发和绿色工厂创建,对国家工业生态设计试点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2.申报项目条件

除符合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安徽省节能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4〕216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在本地区或本行业能起到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机电设备及其系统能效提升项目使用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需达到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改造淘汰机电设备总容量不低于1500千瓦(配电变压器系有功功率),项目完成后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标准。


工业节水和清洁化技术改造项目中工业节水要求实施后可年节水10万立方米以上,清洁化改造实施后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同比下降20%~30%,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满足《安徽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实施方案》内指标。


申报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项目的企业应是在我省注册并建有生产基地,从事家用电器、计算机、通信及电子产品等产品制造的生产企业。


申报节能环保服务类项目的企业应在我省开展节能诊断、研发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符合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绿色产品开发项目要依据《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3261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T32163)要求;绿色工厂创建项目要求依据工信部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机电设备及其系统能效提升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工业节水和清洁化技术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清洁化改造项目中末端处理设施的配套改造投资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服务类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承担项目的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资产负债率小于70%。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落实,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完备,2016年已开工。


3.申报项目数

不限。


4.项目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①基本情况。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建设必要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行业准入条件,项目市场风险分析与控制。

②建设规模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条件;主要技术方案、工艺流程;项目形成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主要原材料供应、开发、利用、节约方案及措施。

③节能措施。能耗状况及指标分析,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

④环境影响分析和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环保措施和环保投资及评价;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措施方案。

⑤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财务分析及评价结论。投资估算表;资本金筹措;债务资金筹措;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2)有关附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③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④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截止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⑥已购置设备发票。

⑦近两年内获得的省以上有关节能技术方面奖励证书和专利证。

⑧申报机电设备及系统能效提升项目的企业需列表提交改造设备清单,包括电机、变压器改造前后的型号规格、容量、数量、能效等级等内容。

⑨节能环保服务类项目提交服务协议或合同(不需要提交上述2、3项附件)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节能处:卢成建  电话:0551-62871724



(附件请见官网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目)

上一条 :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PREV NEXT>下一篇:安徽天方工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流程、人员和费用